根据《财政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退役军人部 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科教〔2019〕19号)、湖南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校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湘学助〔2021〕28号)和我校《衡阳师范学院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定实施细则》(校学研字[2020]5号)文件要求。现将2021-2022学年衡阳师范学院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审定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自2021年10月29日-11月5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实名反馈至研究生院。
联系人:涂老师
联系电话:0734-3456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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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院(工作部)
2021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