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湖南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实施办法》(湘教发〔2019〕30号)、《衡阳师范学院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定实施细则》(校学研字〔2020〕5号)及《衡阳师范学院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定实施细则(修订)》(校学研字〔2024〕8号)文件精神,现就2026年秋季学期研究生特殊困难补助审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人事档案转入我校在籍全日制研究生(辍学或休学期间暂停申请资格),不含留学生和有固定工资收入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二、申请条件及等级认定
申请条件及困难等级认定标准详见附件。学校根据困难程度,给予500-1000元/人的临时困难补助。
三、申请时间
1.此次特殊及突发情况困难补助的集中受理时间截止至9月30日,原则上每生在学期间只能享受一次补助。相关材料学院汇总报送至行政楼607办公室,电子稿发送至HSyanjiusheng2019@163.com。
四、审定程序
2.个人申请。由学生本人填写《研究生特殊及突发情况困难补助申请》以及《2026年研究生特殊及突发情况困难补助申请汇总表》,并提供相关支撑材料。
3.学院认定。学院组织评议小组进行民主评议,初步提出补助名单和认定等级。学院的奖助学评审委员会对评议小组提出的名单及认定等级进行审核。
4.研究生院审定。研究生院对相关材料进行审定。
五、注意事项
认定工作须维护学生尊严,保护隐私,严禁让学生当众诉苦、互相比困。
衡阳师范学院研究生院
2026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