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衡阳师范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5-04-15 点击数:

关于开展衡阳师范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学院:

根据《衡阳师范学院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管理办法》的通知(校学研字[2021]3号)(以下简称《办法》)(附件1)要求,经学校研究,决定开展2025硕士研究生导师(以下简称硕士生导师)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如下:

一、遴选类别与专业

校内硕士生导师:全校范围遴选地理学(按照研究方向自然地理学、人文地理学、地图学与地理信息系统进行遴选)、教育学、城乡规划学、网络空间安全、物理学、化学、马克思主义理论学术硕士生导师,教育、电子信息、材料与化工、旅游管理、新闻与传播、国际商务、音乐、美术与书法、翻译、应用心理、生物与医药、体育专业学位硕士生导师。

二、遴选要求

1.硕士生导师遴选须严格按照《办法》所规定的条件和程序要求进行。

2.符合《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的直接认定条件者,可直接认定为硕士生导师。

3.同时申请学术硕士生导师和专业学位硕士生导师的人员,简况表交两份,并且需要同时参加学术硕士生导师和专业学位硕士生导师的遴选。

4. 各学位点可在学校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导师遴选基本条件的基础上,结合学位点建设规划、成果水平及人才培养需要,适当提高遴选要求。

三、遴选程序

(一) 个人申请。个人自愿申请,填写《衡阳师范学院申请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简况表》,并提交表格所填内容的支撑证明材料一份,经申请人所在培养单位初审同意,报学位点负责人审批。

(二) 学位点推荐。各学位点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根据不低于学校规定的遴选条件和学位点建设规划、成果水平及人才培养需要,对申请人的师德风貌、学术水平、申报材料等进行全面审查,经审查通过后报研究生院复核。

(三) 学校审定。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对各学位点上报的申请人进行全面审查,并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同意票数达到全体委员人数的一半以上方为通过。

(四) 公示。将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的候选人名单在全校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

四、时间安排

(一)2025430日之前,完成个人申报。

(二)2025513日之前,完成学位点推荐。经学位点核查通过的《衡阳师范学院申请硕士生指导教师简况表》(附件2)、《衡阳师范学院硕士生导师遴选汇总表》(附件3)报研究生院,所有材料均含电子文档,学位点报送的汇总表名单要求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负责人签字盖章。

(三)2025515日~521日,研究生院对各学位点提交名单进行复核。

(四)20256月初,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召开专题会议,审议申报材料并公示。

五、材料要求

1.导师遴选的有关文件和表格在衡阳师范学院研究生院网站或研究生院工作群下载,内页统一用A4规格纸张双面打印、复印。

2.纸质材料装订

(1)申请人须将《衡阳师范学院申请硕士生指导教师简况表》和以下附件材料装订成册。

(2)附件材料包括:主要证件复印件(身份证、学历学位证、职称证书复印件),论文代表作所发表的刊物首页、目录页、正文全文,其它论文和著作的目录页、首页和版权页复印件,其他可以互认的成果支撑材料,科研项目立项审批书等。

(3)直接认定者只填写《衡阳师范学院申请硕士生指导教师简况表》,无需提供附件材料。

3.电子文档材料以“××学科(专业)导师遴选材料”为文件夹压缩,内含汇总表和以申请人姓名命名的申请人(包括直接认定者)材料文件夹。

六、联系方式

1.纸质材料报送至研究生院611室,电子文档发送至xkjsb@hynu.edu.cn

2.联系人:杨老师 电话:0734-3456100

附件:

1.关于印发《衡阳师范学院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管理办法》的通知

2.《衡阳师范学院申请新担任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人员简况表》

3.《衡阳师范学院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汇总表》

                         研究生院

                          2025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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