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的通知(教财〔2014〕1号)》及《衡阳师范学院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定实施细则》校学研字〔2020〕5号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经研究生本人申请,导师及学院推荐、审核,各学位点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初评,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审核,现将2023-2024学年第二批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推荐结果公示如下:
公示期自2024年11月11日至11月15日,如有异议,请在2024年11月15日下午17:30前与研究生院607办公室联系,实行实名反映,并要求提供详细真实的佐证材料。联系人:方慧 龙翔宇 ,联系电话:0734-3456100,邮箱:xkjsb@hynu.edu.cn。
衡阳师范学院研究生院
2024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