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9年度上半年科研项目(平台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9-05-13 点击数:

校属各部门:
  按照上级主管部门文件的有关规定,开展我校2019年上半年平台项目的结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1.省教育厅立项的省高校创新平台开放基金项目。

2.省社科规划办立项的省社科基地委托项目。

3.衡阳市社科联立项的市情研究课题。

二、结题项目范围

按申报计划应在20196月结题及申请延期至20196月结题的上述三类项目。

三、结题材料要求

1.项目负责人按照项目下达部门的要求准备所需结题材料。具体要求请参见《科研项目结题具体要求》(附件1)及项目下达部门的管理文件。

2.校外项目结题要求提供专家鉴定意见的,自请专家(教育厅项目除外),校内鉴定专家只能确定一名;且应提供专家鉴定意见原件和复印件,专家鉴定意见书应加盖专家所在单位公章。

3.所有结题成果,均应标注该项目的资助来源、项目编号,否则不得作为结题成果,尚未正式发表的文章不能作为结题成果列入。

 4.结题成果为论文、专利、鉴定成果等,须提供原件核对(原件核对后返还);结题成果为著作的,须提交2本以上著作。

5.提交附件材料复印件要求:论文需提交封面、目录、正文、封底;专利、鉴定成果需提交专利证书、成果鉴定证书复印件;著作需提交封面、目录、版权页、封底等复印件;成果反响需提交权威检索部门提供的检索证明复印件。项目资助来源、项目编号请用荧光笔(彩色笔)作好醒目标识。

6.结题成果附件置于结题报告书后一起装订。

7.请项目负责人认真填写财务决算表,并到财务处、审计处签字、盖章(财务决算表见附件3)。 此表无需与结题报告和成果装订一起。

8.结题材料中如需盖其他部门公章,请在材料报送之前完成。

9.申请延期结题的,填写《延期结项申请书》。项目下达部门另有要求的按照其管理文件规定执行。

四、受理时间及要求

1.所有材料必须提交相应电子文档。电子文档请按如下方法命名:建立三级文件夹,一级文件夹以申报学院全称命名,二级文件夹以项目来源命名,三级文件夹以项目类型命名,结题申请书根据项目来源及项目类型分别存放在相应的文件夹中。结题报告书以“序号+申报人姓名”命名,申请结题的其他相关材料以“序号+申报人姓名+材料名称”命名,所有内容必须与“衡阳师范学院各类科研项目结题、检查材料汇总表”一致。材料发送至学科建设与研究生处邮箱:xkjsb@hynu.edu.cn
2.各平台报送材料时,必须同时报送“衡阳师范学院科研项目结题、检查材料汇总表”(附件2)。
3.各平台统一于201864日前按通知要求将审查合格的结题报告书、附件材料及结题汇总表报送至学科建设与研究生处综合科(东校区学术交流中心607室)。不受理个人报送,逾期概不受理。

五、注意事项

1.请各平台按照《衡阳师范学院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和项目下达部门的有关规定,认真组织本平台的结题工作,对项目负责人提供的结题报告书、延期结项申请书和相关附件材料进行审核,杜绝弄虚作假,并按要求在相应栏目签署意见,确保上报材料符合要求。凡项目提交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一律不予受理。

2.校外项目到期后不能如期验收、结题的,造成的后果,由项目负责人承担一切责任。对学校声誉造成损害的,将视情况给予通报批评、停发并追回已发放的项目津贴,冻结并追回项目研究经费,两年内禁止申报任何新的科研项目(上级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按相关规定处理)

3.结题报告书、结题汇总表等结题所需材料可到学科建设与研究生处网站的“下载中心(http://xkjsb.hynu.cn/fwzn/xzzq.htm)”下载。

4.上级部门结题材料要求如有变化,再另行通知。

5.咨询电话:0734-3456100

 

附件1:科研项目结题具体要求

附件2:衡阳师范学院各类科研项目结题、检查材料汇总表

附件3:科研项目财务决算表

 

 

 

                 学科建设与研究生处

                                         2019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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