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湖南省教育厅《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6年湖南省学位与研究生教学改革研究和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26〕143号)文件要求,学校现启动2026年湖南省学位与研究生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已立项项目中期检查与结题工作。现就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
(一)申报要求
请各学院认真学习上级文件,领会精神与要求,立足学校研究生培养及教学成果的打造,精心组织,整合力量,积极申报。
2026年湖南省学位与研究生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的申报要求和相关材料见附件1。
(二)申报对象及申报条件
1.申请人须为各学院在职在岗的教师或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管理人员,申请人应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开展相应项目研究与改革实践的能力。
2.项目主持人应具有丰富的工作经验,具有较好的研究水平和组织能力。鼓励学院从事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的专职人员积极申报。
3.申请项目应研究目标明确,研究思路清晰,有整体的研究与实施方案,有明确的预期成果,研究成果具有较强的实践意义和较好的推广价值。
4.原则上应组成项目组申报,项目组成员一般不超过5人(含主持人)。
5.学院推荐的教改项目中教学一线教师的项目原则上应占三分之二以上,机关行政人员不计算为一线教师。
6.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不得重复申报:已承担省学位与研究生教改研究项目尚未结项或虽已完成但截至本通知下发之日未报送结项报告书的,不得主持申报项目;获得各级教学成果奖励后,无新研究内容、无可预期的重要突破的项目;已获得国家、直属部门或省(市)级及以上相关学(协)会等立项支持的项目;已获得国家、省(市)级教育科学研究立项的项目等。
(三)研究类型、范围及期限
1.项目类型:
重点研究项目。支持高校教育工作者根据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的需要,聚焦解决“双一流”建设和研究生教育改革中面临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开展探索性研究,以求在解决事关研究生教育全局性问题上取得突破性进展而遴选确定的教育教学改革项目。
一般研究项目。支持针对研究生教学和教学管理中遇到的实际问题,从理念、方法和路径等方面开展创新性研究以提高教学和教学管理水平而遴选确定的教育教学改革项目。
专题研究项目。支持围绕“两优”改革和高质量人才培养开展深入的专题性教学改革研究而遴选或委托确定的教育教学改革项目。
2.立项范围可以参考申报通知中的申报指南(附件1),也可以自行选题。
重点支持习近平总书记分领域思想与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实践和课程思政有机融合的理论与实践研究以及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湖南包括湖南高校工作的重要讲话与指示批示精神的研究阐释项目的课题申报。
优先支持高校围绕服务湖南现代化产业体系、直面“真实问题”开展相关课题研究,积极支持学位授予单位联合相关行业企业就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尤其是工程类、医学类、农学类研究生培养开展课题研究。
3.项目研究期限:不超过3年。
(四)项目推荐数量、申报程序及经费保障
1.项目推荐数量
(1)省级教改。省教育厅下达我校的申报指标共8项基础申报限额(其中重点项目2项,课程思政项目2项)。
(2)校级教改项目。拟申报立项8个左右校级教改项目。
(3)推荐名额与衔接。原则上每个学院限推荐1项或不推荐;相关管理职能部门结合部门工作和研究生教育限推荐1项或不推荐。推荐申报省级项目未获立项的,直接认定为校级项目。
2.申报程序
项目采取各学院申报、学校评选、限额推荐、省教育厅组织专家审核确认的方式确定。所有申报项目通过审核确认立项后,一并发文公布,纳入统一管理。
(1)各学院组织本单位有关人员申报,填写《湖南省学位与研究生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书》(附件2)。
(2)一般研究项目由学校研究生院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择优推荐,并经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将《湖南省学位与研究生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书》、《2026年湖南省学位与研究生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3)等材料以公函的形式报省教育厅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处。
3. 经费保障
省级教改项目经费下拨以上级文件下达到学校经费为准,校级教改项目每个支持1万元。
(五)申报材料要求
1.申请人填报《湖南省学位与研究生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请书》,胶装一式两份,每个项目用牛皮纸袋装好,并在纸质外贴上项目申请书封面;
2.各学院填报《2026年湖南省学位与研究生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3),一式一份,纸质稿签字盖章。
二、中期检查
1.2025年立项的省级学位与研究生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应接受中期检查(附件4)。
2.中期检查应提交以下材料:
(1)《湖南省学位与研究生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中期检查报告》(附件5),一式两份;
(2)成果附在《湖南省学位与研究生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中期检查报告》后一并左侧装订,其中发表的论文应提供期刊封面、目录及内容复印件。如没有相关成果的,则需提供一份不少于1500字的《研究报告》;
(3)《湖南省学位与研究生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中期检查情况汇总表》(附件6),纸质稿签字盖章。
三、结题验收
1.2023年立项的必须于本次申请结项(附件4),2024年立项的可申请结项(附件4)。相关结项材料以学院为单位统一报送至研究生院,逾期未结项的将取消立项,并相应扣减有关学院第二年申报指标。没有特殊原因,已立项课题一律不得延期。
2.申请结题应提交以下材料:
(1)《湖南省学位与研究生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报告书》(附件7)一式两份;
(2)成果鉴定书(附件8)一式两份;
(3)附件材料一式一份(含项目研究工作总结报告及相关
成果);
(4)《湖南省学位与研究生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报告情况汇总表》(附件9)一式一份,纸质稿签字盖章。
四、提交时间及相关要求
请各学院于2026年11月2日中午11点前将以上纸质材料交到研究生院610室,逾期不接受材料报送;相应的电子文档以学院为单位统一报送至研究生院,立项申请和中期检查、结项材料每一项须按“姓名+课题名”命名,同时按立项、中检、结项等分类整理,汇总成一个文件,以“学院+2026年省学位与研究生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命名统一发送至研究生院邮箱:xkjsb@hynu.edu.cn。个人材料及逾期报送均不予受理。
附件:
1.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6年湖南省学位与研究生教学改革研究和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2026年湖南省学位与研究生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书
3.2026年湖南省学位与研究生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情况汇总表
4.衡阳师范学院研究生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未结项项目名单
5.湖南省学位与研究生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中期报告书
6.湖南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项目中期检查情况汇总表
7.湖南省学位与研究生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报告
8.湖南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项目成果鉴定书
9.湖南省学位与研究生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报告情况汇总表
衡阳师范学院研究生院
2026年10月26日